莲湖区召开省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移交大会
发表时间:2015-01-13  浏览次数:3093  来源:ZHU

 莲湖区召开省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移交大会

         2014年12月19日,莲湖区召开了省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移交大会,会议由莲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郝生旺主持。陕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田永康、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西安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夏永顺,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莲湖法院副院长曹媛、莲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方等领导同志出席了这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工作职能作用,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所以陕西省省司法厅决定下放省市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管权限,莲湖区是全省首个律师日常监管权限下放移交的区县。
        郝生旺副区长首先对即将加盟莲湖律师队伍的各位律师表示了欢迎。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田永康宣读《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变更陕西康秦律师事务所等21家省属市属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管司法行政机关的通知》,我所作为省直所也在此名单中,管理权限由省司法厅转移至莲湖区司法局。至此,莲湖区律师事务所增至28家,执业律师439人,辖区群众万人律师拥有数达6.23人,执业律师数量占据全省执业律师的十分之一。。
区司法局局长李波同志在会上致辞,回顾我区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营造有利于律师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从加强律师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引导律师发挥社会作用、完善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机制等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的意见。在会上,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徐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配合莲湖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竭尽所能,发挥出应有作用。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同志作了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把握省市直属所管理移交工作的背景,二是要积极提升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实力。三是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能和服务工作,就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本次移交大会是全省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社会治理着眼“法治化”。如今更加高效统一的莲湖区法律服务市场,将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将为全力打造“实力莲湖 品质莲湖 幸福莲湖”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