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律师应邀为碑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讲授《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发表时间:2024-08-14  浏览次数:1015  来源:

     

        8月13日下午,按照2024年度碑林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安排,邀请我所首席律师金博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做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专题讲座。会议由区长乔建宏主持,区政府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金博律师围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立法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和解读等多个方面,对督查的涵义、主体、内容、对象、权限、方式、程序等进行了逐条解读,对出席会议的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条例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全面落实政府督查各项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对推进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保障政令畅通、促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非常强,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会议强调:
一是要提高站位抓督查。抓落实是政府的首要职责,督查是推动落实的关键手段。区政府督查室以及各指标任务、各重点工作、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都要把督查作为分内工作,坚持“严”和“实”的标准,把督查成效体现到排名、荣誉和亮点上来。
二是要加强学习抓督查。要把加强学习作为开展督查的基础和前提,围绕督查涉及的领域,加强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提高督查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
三是要紧盯问题抓督查。要树牢问题导向,把排名靠后的单位、落实不力的工作、进度滞后的项目以及最不放心的领域作为督查重点,既要督过程,也要督结果,形成工作闭环。
四是要依法依规抓督查。要把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体现到督查工作各环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抓好工作落实,提高督查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