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弱势心无悔 六载维权见真情
发表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2424  来源:

 2014年8月21日,西安某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运输公司)驾驶员鲁某驾驶槽车,卸载货物时发生爆燃,导致鲁某全身多处大面积烧伤95%Ⅱ°—Ⅲ°。由于运输公司一直未与鲁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鲁某办理过社保,双方因鲁某的工伤问题发生纠纷。鲁某年迈的父母和孱弱的妻子抱着一线机生四处寻求法律救助。了解到鲁某的困境后,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当即指派宁宝、李明伟两位律师,为鲁某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一、确认劳动关系
两位律师通过研究案情发现,这是一起复杂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由于双方无书面劳动合同,运输公司主张车辆系挂靠者实际购买和运营,确认劳动关系成为本案的难点问题。根据劳社部〔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两位律师认为鲁某与运输公司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于是向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称灞桥仲裁院)申请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1月19日,灞桥仲裁院作出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运输公司不服,向灞桥区人民法院(下称灞桥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3月24日,灞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鲁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上诉。2015年6月15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鲁某上诉,但是二审判决认为鲁某根据法律规定,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两位律师为鲁某劳动关系确认,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三个法律程序,完成了鲁某具备工伤认定资格的工作目标,为鲁某工伤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工伤认定
2014年3月4日,两位律师代鲁某向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5年4月3日,该局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鲁某2014年8月21日所受事故的伤害为工伤。
运输公司不服,向灞桥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10月28日,灞桥区人民政府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运输公司不服,向灞桥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2015年12月22日,灞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运输公司撤销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运输公司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3月7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运输公司上诉。
两位律师历时近一年,历经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四个法律程序,完成了鲁某的工伤认定,为鲁某获得工伤赔偿打下了基础。
三、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程序完成后,两位律师继续为鲁某申请伤残等级鉴定。2016年5月13日,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鲁某的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三级。
运输公司不服,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2017年9月15日,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再次鉴定结论:鲁某的伤残等级为三级,符合部分护理依赖。
经过省、市两级鉴定,鲁某的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均有所提高,鲁某因此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工伤赔偿金。
四、首次工伤赔偿
在伤残等级鉴定的同时,由于鲁某欠债太多没有医疗费用,两位律师代鲁某向灞桥仲裁院申请第一次工伤赔偿。2016年4月15日,灞桥仲裁院作出裁决书,运输公司支付鲁某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44939.74元。
运输公司不服,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由于运输公司代理人无故退庭,2016年6月23日,灞桥法院作出裁定,运输公司的起诉按照撤诉处理。
2016年11月,经过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鲁某544939.74元。
第一次工伤赔偿历经仲裁、一审和强制执行三个法律程序,鲁某获得了544939.74元赔偿。这笔赔偿金帮助鲁某一家度过了难关,既偿还了部分借款,又为继续治疗提供了资金保证。
五、二次工伤赔偿
2017年11月22日,鲁某的第二次工伤赔偿在灞桥区仲裁院开庭。两位律师与运输公司的代理人,庭审持续近八个小时,凭着对法律的执着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初心,忍受了对方代理人的各种不当言辞,顺利完成了庭审。2017年11月22日,灞桥仲裁院作出裁决书,运输公司支付鲁某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约2211457.86元(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直至鲁某年满60岁)。
运输公司不服,向灞桥法院起诉。2018年5月28日,灞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运输公司支付鲁某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2566034.38元。
运输公司不服,继续上诉。2018年9月25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运输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0月份,运输公司主动履行部分判决义务,支付鲁某医疗费等费用523154.38元。
2019年11月12日,经过两位律师申请强制执行,运输公司又支付鲁某(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生活护理费和伤残津贴共计38880元。
六、和解结案
2020年6月,运输公司主动提出一次性支付鲁某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双方协商后一次性支付鲁某136万元,一场持续近六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本案经历了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十八个法律程序,涵盖了工伤赔偿的所有程序,全面考验了两位律师在不同法律领域中的执业能力。六年维权之路风雨兼程,两位律师历经艰辛不忘初心,扶危济困匡扶正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维护了鲁某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挽救了一个处在风雨飘摇之中的农村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