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金博律师出席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18年7月24日至26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我所首席律师金博作为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了《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陕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
在审议中, 金博律师以立法咨询专家身份对多项立法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