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经典】迷案传奇
发表时间:2015-02-03  浏览次数:4590  来源:

 案件的发生

200253011,甘肃省徽县山家梁村,这一陇南农村如往日一样宁静和安详,小孩子们挎着书包一路又跳又蹦放学回家,九岁的山青发现自家窗户台上放着一瓶未启封的娃哈哈AD钙奶饮料,非常高兴的打开,山青和来他家玩的亲戚孩子四岁的马文,你一口我一口的喝起来,不到十分钟,两个孩子就倒在地上。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两个小孩因抢救无效死亡。通过对死者尸体检验发现,死者系急性中毒死亡,随后,将娃哈哈AD钙奶饮料的残余物和死者胃里残余物送到西安交通大学检验,在娃哈哈AD钙奶饮料的残余物和死者胃里残余物均检出杀鼠剂毒鼠强。两个无辜的小孩被杀鼠剂毒鼠强毒死的消息,在陇南地区传遍,成为这一地区最大的新闻,这一消息也使人人自危,惶恐万分。究竟是谁如此歹毒,对两个无辜的孩子投毒?

案件的侦破

这一案件,是陇南地区多年不见的恶性案件,在当地影响之大,可以想象,徽县乃至甘肃的警方投入了巨大的警力。经过调查得知,死者的父亲山沣(已丧偶)和邻居王豹的妻子张喜长期通奸,会不会是王豹得知妻子与山沣通奸一事,欲报复山沣而毒死山沣的儿子?王豹是最大的嫌疑人,警方对王豹采取拘留措施,经过一个月的审查,发现王豹并没有作案的迹象。警方调查得知,在张喜与山沣通奸期间,曾经有人给山沣介绍给“女朋友”,山沣曾与几个女人有过交往,会不会是与山沣通奸的张喜对山沣谈对象心存不满,而投毒杀死山沣的儿子,警方传讯了张喜。张喜开始不承认,在看守所张喜看见了自己的丈夫王豹后,张喜承认是其投毒杀人。王豹被无罪释放。

作案过程

张喜供述:她和山沣通奸已有两年,山沣的妻子长期卧病在床,她的丈夫王豹经常在外打工,两家是邻居,房屋中间仅仅隔了一条小路,于是,山沣和王豹便开始了通奸关系。不久之后,山沣的妻子因病去世,山沣和王豹之间也时时出现小的摩擦,因山沣丧偶,便有人来给山沣介绍对象,加上两人之间存在摩擦,两人曾经一度中断关系,其后山沣曾领两个女人去赶庙会,张喜心怀不满,事先买了两瓶娃哈哈AD钙奶,一瓶给自己的孩子喝了,另外一瓶,张喜先用吸管在娃哈哈AD钙奶的塑料封口扎一个小孔,倒出一些娃哈哈AD钙奶,然后再用针管吸入毒鼠强,顺着吸管孔注入进去,然后将这瓶娃哈哈AD钙奶放在山沣家的灶房窗台上。小孩放学后发现娃哈哈AD钙奶就喝了它。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陇南分院对张喜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张喜的丈夫王豹坚信妻子没有投毒杀人,王豹卖了家里仅有的三间瓦房,特意慕名来西安找到我所金博律师和王宏斌律师为其妻子张喜辩护。

法庭审理

在张喜的丈夫王豹为张喜委托的辩护律师在看守所见到张喜时,张喜就否认其投毒杀人。法庭上,张喜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下面是相关的庭审发言:

法官:被告张喜,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何意见?

被告:有意见,起诉书的内容都不是事实。

法官:由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

公诉人:你和山沣是什么关系?

被告:情夫关系。

公诉人:你们两人关系怎样,达到什么程度?

被告:一直很好,要达到什么程度没想过。

公诉人:既然这样,为何你们会发生纠纷?

被告:我和他打骂是家常便饭,是经常的事情。

公诉人:山沣和别人谈恋爱,你知道吗?你怎么想?

被告:知道,和王彩云谈。我有丈夫,山沣和别的女人谈恋爱是应该的。我和王彩云、山沣还一起玩过麻将和跳舞了。

公诉人:你以前给公安机关讲的是否是真话?

被告:不真实。

公诉人:为什么要说假话?

被告:抓我一个就行了,为什么抓我丈夫,他们把我丈夫绑起来。我不说假话,他们不放我丈夫王豹。后来,我说真话没有人相信我。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买过老鼠药,干什么用?

被告:2月份,还是3月份,在一个小药铺,五毛钱一袋,白色面面形状。我用它毒老鼠了,这事情山沣和王豹都知道。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买的针管,做什么用?

被告:时间记不清了,从街上一块钱买的,我丈夫卖小猪,买针管是给小猪打针的。

 

审判长有重点针对被告人张喜对山峰谈恋爱一事的态度进行了询问。

法官:张喜,你和山峰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

被告:互相都很爱。

法官:你和他都很爱,他和别人谈对象,你怎么看?

被告:我想我有丈夫,他找别人是应该的。

法官:山峰和你有不正当关系,她又找别的女人,你怎么想?

被告:没有什么意见,我想他早一点找对象结婚也是好事。

 

法官又传讯了证人山沣,询问了相关情况。

法官:山沣,你和王彩云谈对象,张喜是什么态度?

山沣:她说你把王彩云订下好了,他和你家的情况刚好,张喜赞同这件事。

法官:你对两个被害人死亡如何看待?

山沣:我不否认通奸,我不相信他一个人能这样周密计划并下毒,张喜没有这样的智力,他还做不到。她曾经对我说,她一个人背了,让我回家对她丈夫好点。

法官:案发前,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要害你?

山沣:案发前,我家养的猪被人毒死了,第二天晚上有人在我家门上留了一张纸条,写着“这一次是冲着你的,下一次是这个女人的死,我是你永远抓不到的人”。这个纸条张喜也见过。

法庭审理,整整经过了九个小时,开庭前张喜完全承认其投毒杀人的行为,庭审中,张希推翻了供词,否认投毒杀人。

律师辩护

本案的辩护金博律师深知这一案件的重大,不仅被害人是两个无辜的孩子,造成两个家庭的破碎,同时这一周密的投毒杀人计划,震惊了整个陇南地区,造成人人自危,社会影响极大,社会公众都要求将被告人处以极刑。但在会见了相关当事人后,辩护人提出了被告张喜罪名不成立的意见。

一、张喜不具有杀人动机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张喜与山沣长期通奸。200111月,山沣与丧偶妇女王彩云谈对象,引起被告人不满。后山沣又结识胡霞和强英,王、胡、强三人常去山峰家玩耍。今年526日,山沣领胡、强二人赶庙会,张喜得知后,怀恨在心,遂产生报复山沣之恶念。可以看出,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张喜犯罪的起因是——奸夫山沣与他人谈对象、赶庙会;犯罪的动机是——报复山沣;犯罪的目的是——杀人。

辩护人认为上述逻辑并不成立:

1 山沣与王彩云谈对象只有一个月,最迟于2001年底已结束对象关系,此后至案发时期间,张喜与山沣继续保持两性关系,王彩云的出现并没有对被告人与山沣的通奸关系构成威胁。此事,并不能成为被告人犯罪的起因。

2、被告人张喜与王彩芸相处比较融洽,张喜曾数次劝山沣娶王彩云为妻(检察机关提供的山峰两次证言均可征实)。张喜并不嫉妒或憎恨王芸,按张喜的话讲“她没有资格说王彩云”。毕竟通奸关系是不道德的,尤其在农村。

3、起诉书讲“王、胡、强三人常去山峰家玩耍”,是片面的。法庭调查中山沣、胡霞和强英的证言证实:王、胡、强三人去山沣家玩耍时,张喜经常过去和他们一起玩耍,有时跳舞,有时打麻将,关系相处得还不错,而且胡、强与山峰均属一般朋友关系。可见,王、胡、强三人常去山沣家玩耍,并不影响张喜与山沣通奸关系,反而为她们关系的存在提供了方便,张喜不会因此怀恨山沣,自然也不会因此产生犯意。

4、起诉书称“今年526日,山沣领胡、强二人赶庙会,张喜得知后,怀恨在心,遂产生报复山沣之恶念”,不能成立。首先,赶庙会的人,除了山沣、胡霞和强英外,还有山沣的女儿;其次,这是普通的赶庙会,不能因此认为山峰和胡霞、强英的关系,就上升为某种男女间的关系,因此而影响张喜与山沣之间的关系,张喜没有必要因此而报复山沣。换言之,“赶庙会事件”并不能促成张喜犯意的产生。

5、山沣在庭审中证明:案发前,张喜与他并没有冲突。张喜的供词也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了不存在促成张喜犯意产生的其它起因。

6、公诉人认为:张喜讲她非常爱山沣,而山沣和别的女人有交往,爱是自私的,所以张希产生了报复心理。这是错误的:首先,张喜背负着爱和道德谴责的矛盾折磨,张喜认为自己有丈夫,山沣也应当名正言顺地找一个女人为妻字,所以几次张喜劝山沣和王彩云结婚;再者,退一步讲,张喜认为山沣与别的女人往来影响了他的爱情,一定要为爱而报复的话,报复的对象也应当是王彩云、胡霞或强英,而不应当是山沣或其儿子,要报复山沣或其儿子,也不应要投毒杀人,因为这样的结果会使其丧失所爱,张喜和山沣之间的关系不至于恶化到此。

7、在两个小孩中毒后,张喜正准备去压面,得知后,即刻同小孩的亲属送被害人去医院,被送往医院救治的过程中,经查实张喜并无异常反应。如果真是张喜投毒杀人,张喜不应当和别人一起送孩子去医院抢救,如果说张喜送被害人去医院是悔罪行为的话,张喜在瞬间承受如此巨大的思想变化,在外在行为上必然应当有反常的表现。张喜送被害人去医院的行为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其无杀人动机。

8、山沣是张喜的奸夫,也被害人的父亲,是本案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山沣也认为张喜没有这么高的智商去策划杀人。另外一个被害人的父亲在举报材料里也认定张喜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以上说明,张喜不具有产生杀人动机的起因,而且所谓的杀人目的也不可能实现其作案的动机,张喜的行为表现也印证了其不具有杀人的动机。

二、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张喜有投毒杀人行为

公诉人提供能证明张喜投毒的直接证据只有张喜的供述,张喜的供述完全承认了投毒杀人的细节,但是张喜已经当庭推翻了供述。其他的证人证言只证明了张喜买过娃哈哈AD钙奶和老鼠药,而张喜讲娃哈哈AD钙奶是自己和孩子喝了,老鼠药毒老鼠了。“提取笔录”虽然找到了一枚针头,但无法确认是本案的作案工具。“尸检报告”只能证明被害人死于中毒。

辩护人认为张喜承认犯罪行为的供述不可信,理由如下:

1、张喜的多次供述存在严重矛盾。公诉人提供的案件材料反映,张喜在公安机关至少有过四次供述,而公诉人只之提供了两份,公诉人提供的张喜承认有罪的供述反映出张喜以前的供述与此有罪供述不同。究竟是一开始张喜说了假话,还是张喜迫于压力承认自己有杀人行为,而事实上,她并没有投毒杀人。辩护人认为,张喜有罪的供述不可信:A、张喜的通奸行为,使其有愧于丈夫;B、因其奸夫的孩子被堵死而连累其丈夫,致其丈夫被绑着带走,致使她的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无人照料,使其更感愧疚;C、公安人员让张喜在看守所远远地看见丈夫王豹,并告诉张喜承认了投毒行为,王豹就可以出去。正是基于上述精神压力,张喜必然愧疚万分,又想起无人照看自己的孩子,才决定“一人背了”(这是张喜的原话)。

2、被告人张喜关于“注毒”——这一关键情节的供述存在矛盾,不符合客观规律。

A、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里张喜对给“娃哈哈AD钙奶中注毒”有两次不同的供述。第一种供述是“先给娃哈哈里用针管注入毒药,然后再插上吸管”(2002531);第二种供述是“我先把吸管插上,往出倒出点娃哈哈,然后顺吸管用针管把和好的老鼠药注进去” 2002627)。按常理讲,“注毒”这一环节是被告人精心策划的,必然印象深刻。既然本告人已经认罪,就没有隐瞒的必要,为什么关于“注毒”的供述却有相互矛盾呢?这只能说明张喜不是真正的投毒人。

B、张喜关于“注毒”的第一种说法不成立,因为在娃哈哈AD钙奶是满瓶的情况下,往里面注入的毒药量是极为有限的,不足以致两个孩子的死亡。公诉人也认为此说法不成立。

C、张喜关于“注毒”的第二种说法也不成立。张喜讲“我先把吸管插上,往出倒出点娃哈哈”。事实上,插上吸管,并不能倒出娃哈哈钙奶,原因是娃哈哈瓶子倒过来的时候,吸管口被娃哈哈钙奶堵住,空气无法进入,娃哈哈钙奶无法倒出,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辩护人在法庭现场进行演示,证明张喜的说法不成立。

这些充分说明,张喜不是投毒凶手,否则,在其认罪的情况下,不会讲出矛盾而又不能成立的作案手法。

三、本案疑点重重

本案能证明张喜投毒杀人的证据严重不足。

案件还存在其他疑点。张喜家养的猪被人两次下毒毒死,山沣养的猪也被人毒死,第二天,山沣家的门上贴着一张纸条“这一次是冲着你的,下一次是这个女人的死,我是你永远抓不到的人”,给猪投毒和留下纸条的人究竟是谁?这些疑点的客观存在,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有一位“高人”在谋划一系列投毒案件,本案的当事人都是受害者。

判决

    张喜投毒一案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因案件证据不足、存有诸多疑点而改判。